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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二級建造師《工程法規(guī)》知識點:承擔賠償損失責任的構成要件

更新時間:2021-02-01 14:35:43 來源:環(huán)球網校 瀏覽37收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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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21年預計在2-3月份開始二建報名,對于首次報考二建的考生來說可能對于備考方法并不是很了解,所以為了幫助大家提高備考效率,環(huán)球網校小編每周會為大家整理各科目的知識點總結,今天要分享的是2021年二級建造師《工程法規(guī)》知識點:承擔賠償損失責任的構成要件。

2021年二級建造師考試第一階段的備考重在打好基礎,之后在基礎之上多做練習,多聽一些講義,一般問題都不大,目前2021年各省二級建造師具體報名時間尚未公布,如果大家想要了解相關的詳細信息可以點擊查看>>2021各省二級建造師報名時間及入口匯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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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二級建造師《工程法規(guī)》知識點:承擔賠償損失責任的構成要件

承擔賠償損失責任的構成要件是:

(1)具有違約行為;

(2)造成損失后果;

(3)違約行為與財產等損失之間有因果關系;

(4)違約人有過錯,或者雖無過錯,但法律規(guī)定應當賠償。

【例題·多選】根據《民法典》,違約方承擔賠償損失的構成要件包括( )?!?015】

A.具有違約行為

B.具有違法目的

C.造成損失后果

D.違約方有過錯,或雖無過錯,但法律規(guī)定應擔賠償

E.違約行為與損害后果之間存在因果關系

【答案】ACDE

【解析】承擔賠償損失責任的構成要件是:(1)具有違約行為;(2)造成損失后果;(3)違約行為與財產等損失之間有因果關系;(4)違約人有過錯,或者雖無過錯,但法律規(guī)定應當賠償。

以上是環(huán)球網校小編為大家整理的2021年環(huán)球網校二級建造師《工程法規(guī)》知識點總結的一部分內容,您可以點擊【免費下載】,在資料下載專區(qū)還有其他各科的考試大綱、高頻考點及考試真題,大家可以多下載做一做相關的練習題,另外今年報名通知尚未公布,各省的報名條件尚不知曉,但是根據歷年經驗,總體不會有大的變動,首次報名的考生,如果對自己的專業(yè)、學歷、工作年限沒有把握,您可以點擊查看>>>2021年二級建造師各省報名資格查詢,各省詳細的標準都會更加清楚,看看自己是否符合今年的報考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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