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南婁底市市直機關遴選公務員78人公告
2021年婁底市市直機關公開遴選(選調)公務員
公 告
為加強市直機關公務員隊伍建設,根據《公務員法》《湖南省公務員公開遴選實施辦法(試行)》等規(guī)定,經研究,決定開展2021年市直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下同)公開遴選(選調)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下同)工作,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計劃與職位
本次共計劃公開遴選(選調)公務員78名,具體職位詳見《2021年婁底市市直機關公開遴選(選調)公務員職位表》(附件1,以下簡稱職位表)。
二、報名范圍與條件
(一)報名范圍
全市各級實施公務員法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中已進行公務員登記或參公登記且在編在崗的人員。
中央機關、省直機關設在婁底市級及以下單位(包括垂直管理單位、派出單位等)中符合上述范圍的人員。
(二)報名人員應當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專業(yè)素養(yǎng),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 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和2年以上公務員工作經歷(含試用期),且在現單位工作1年以上。
上述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縣市區(qū)及鄉(xiāng)鎮(zhèn)(街道)黨政機關,行政村(城市社區(qū))以及企業(yè)、事業(yè)單位(中央、省直屬事業(yè)單位,省級以上部門所屬事業(yè)單位,中央企業(yè)總部機關及其省級管理機構、省管企業(yè)總部機關,不在此列)工作的經歷。軍隊轉業(yè)干部在軍隊團和相當于團及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3. 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內年度考核不確定等次除外)。
4. 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5. 擔任正科級及以下領導職務或一級主任科員及以下相當職級層次。
6. 年齡一般在35周歲以下(1985年12月23日以后出生,其他情形依此類推)。具體要求以職位表為準。
7. 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8. 具有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9. 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工作經歷年限的計算時間截至公告發(fā)布之日,現任職務職級以報名時的任職為準。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遴選(選調):
1. 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2. 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3. 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 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5. 進入公務員隊伍或現單位時有服務期限規(guī)定,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
6. 尚在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任職試用期或者提拔擔任領導職務未滿1年的。
7. 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報名人員不得報考任職后即構成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職位,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職位。
三、報名程序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本次公開遴選(選調)實行現場報名和現場資格審查。報名時間:2021年12月24日9:00至12月30日17:00。
報名地點詳見職位表(附件1)。
報名采取報考人員個人意愿與組織推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報考人員所在單位應提供準確全面的推薦意見。每個人限報一個職位,資格審查通過后,不得改報其他職位。
資格審查材料包括《2021年婁底市市直機關公開遴選(選調)公務員報名推薦表》(附件2)原件2份、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公務員或參照管理人員登記表復印件(需組織人事部門簽署“復印屬實”意見并加蓋公章)及遴選(選調)機關要求的其他材料等。其中,職位表中“崗位工作經歷及其他要求”欄有相關要求的,由所在單位或同級黨委組織部門出具報考者崗位工作經歷證明(需組織人事部門簽署“情況屬實”意見并加蓋公章)。報考人數與職位計劃數的比例為3:1。報考比例低于3:1的,核減遴選(選調)計劃,直至達到開考比例;核減遴選(選調)計劃仍不能達到開考比例的,取消職位。報考被取消職位的人員,可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申請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職位。
(二)領取準考證
準考證由各遴選(選調)機關負責發(fā)放,具體領取時間、地點另行電話通知。
四、筆試
筆試時間為2022年1月8日。具體筆試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
筆試內容為案例分析與對策性論文。滿分100分。
筆試成績于筆試后一周內在婁底組織網發(fā)布。
五、面試
(一)面試比例和對象。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選;面試人數與計劃數的比例為3︰1。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各遴選(選調)機關經與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協商,可降低比例或核減計劃。
(二)面試組織。面試由市委組織部統(tǒng)一組織實施,采取結構化面試的形式進行,主要測試報考人員履行職位所需要的基本素質和能力,滿分為100分。面試時間與地點等相關事項另行公告。
(三)成績合成與排名。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合成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照筆試成績進行排名。筆試成績相同的,加試一輪并按加試成績確定排名。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六、體檢與考察
根據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等額確定體檢、考察對象。
體檢由市委組織部統(tǒng)一組織。體檢標準和有關要求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zhí)行。體檢后,由體檢醫(yī)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結論。
體檢合格者確定為考察對象?疾煊慑噙x(選調)機關負責實施。遴選(選調)機關應派出考察組,對考察對象的資格條件進行核實,對德、能、勤、績、廉情況及其政治業(yè)務素質與公開遴選(選調)職位的適應程度進行全面考察,重點考察政治思想、工作實績和群眾認可程度?疾旖M要查閱干部(人事)檔案,核實考察對象“三齡兩歷一身份”以及其他需要核實的情況,如實寫出考察報告?疾鞂ο笏趩挝粦敺e極支持和配合考察組工作,客觀真實地反映考察對象的實際情況。嚴格落實中央關于從嚴管理干部檔案的有關要求,凡發(fā)現檔案私自涂改、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一律取消本次遴選資格。
出現放棄體檢、考察或體檢、考察出現不合格人選時,由遴選(選調)機關決定是否遞補,并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遞補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人選。
考察后至正式辦理調動手續(xù)前,不得提拔職位或晉升職級。期間提拔職位或晉升職級的,不予辦理調動手續(xù)。
七、公示與轉任
(一)公示。體檢、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遴選(選調)對象,在婁底組織網和本人所在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二)辦理調動手續(xù)。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任用的,遴選(選調)機關按轉任相關要求將遴選(選調)對象名單、任前審核表、公務員轉任審批表等資料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核。對符合轉任條件的,辦理轉任手續(xù);不符合轉任條件的,由遴選(選調)機關將所呈報轉任資料退回原單位。
經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遴選(選調)機關可以對擬遴選(選調)對象進行一定時期的試用,試用期最長不超過6個月。試用期內,試用人員在原工作單位的人事工資關系、待遇不變。試用期滿后,考核合格的,按規(guī)定程序辦理調動手續(xù);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單位工作。
八、其他事項
(一)實行誠信考試。報考人員需按照公告要求,誠信參與考試的各個環(huán)節(jié),不弄虛作假,不違紀違規(guī)違法,不隨意放棄。資格審查貫穿遴選(選調)全過程,報考人員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在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報考人員不符合報名條件或弄虛作假的,均取消考試資格;報考人員進入考察環(huán)節(jié)后無故放棄的,兩年內不得參加婁底市公務員遴選(選調)考試。
(二)嚴肅考試紀律。對違反考試紀律的報考人員,按照《湖南省公務員公開遴選實施辦法(試行)》和《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等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并將其違紀違規(guī)情況通報現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工作人員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玩忽職守等問題的,一經查實,依紀依法追究責任。
(三)落實疫情防控要求。在遴選(選調)組織實施過程中,將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tài)化有關要求,落實防疫措施。報考人員須嚴格履行防疫義務,按照各階段考務工作通知要求,配合做好防疫檢查和處置等相關工作。
本公告由市委組織部負責解釋。職位設置、報考條件、資格審查、考察等有關具體事項由各遴選(選調)機關負責解釋。
報考人員對職位表中的有關事項,如專業(yè)、學歷、學位、證書、工作經歷、其他資格條件等,需要咨詢時,請按職位表公布的電話直接與遴選(選調)機關聯系(咨詢電話詳見職位表)。
如仍有疑問,還可撥打政策咨詢電話:0738—8317042。
附件:
2:2021年婁底市市直機關公開遴選(選調)公務員報名推薦表
4:2021年婁底市市直機關公開遴選(選調)公務員筆試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書
5:2021年婁底市市直機關公開遴選(選調)筆試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諾書
中共婁底市委組織部
2021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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