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浙江公務員考試行測模擬題-常識判斷(4月3日)
2020年浙江公務員考試行測模擬題-常識判斷:
1.甲意圖殺害乙,一日晚甲攜帶獵槍藏于乙家院內(nèi),從虛掩的門縫中見一黑影在移動,即認為是乙,遂舉槍射擊,并擊中該目標。次日早晨,甲才知打死的不是乙,而是乙的妻子丙。關于甲的行為,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
A.甲應負故意殺人未遂的刑事責任
B.甲因未造成乙受損害不負刑事責任
C.甲應負過失致死的刑事責任
D.甲應負故意殺人既遂的刑事責任
2.關于國家機關的職權,下列說法錯誤的是( )。
A.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有權決定設立、撤銷或者合并國務院各部、各委員會,但需經(jīng)總理提出
B.省、直轄市人民政府有權決定鄉(xiāng)鎮(zhèn)一級的建置和區(qū)域劃分
C.國務院有權批準自治州、自治縣的建置和區(qū)域劃分
D.國家主席有權決定特赦,但需經(jīng)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同意
3.繼營改增之后,資源稅改革2016年7月1日起全面推開,這標志著始于2010年的資源稅改革全面落地。水資源稅試點也將在( )率先啟動。就此,資源稅改革帶來的多重紅利也將密集釋放。
A.北京
B.天津
C.上海
D.河北
溫馨提示:點擊下頁可查看2020年浙江公務員考試行測模擬題-常識判斷(4月3日)的答案。由于2020年浙江公務員考試時間推遲,具體筆試時間尚未確定,建議各位考生使用環(huán)球網(wǎng)校 免費預約短信提醒服務,預約成功可在筆試時間確定時獲得短信通知,提醒大家做好沖刺復習準備。
1.【答案】D。解析:法定符合說認為,甲主觀想殺“人”,客觀上也殺死了“人”,構成故意殺人罪既遂。在法定符合說看來,甲只要具有殺人的故意,那么對乙和丙就都具有殺人的故意。具體而言,甲對乙構成故意殺人罪未遂,對丙構成故意殺人罪既遂,想象競合犯,擇一重罪論處,定故意殺人罪既遂。對同一犯罪構成內(nèi)的打擊錯誤,官方立場是法定符合說,結論是:成立故意犯罪既遂。本題答案為D。
2.【答案】D。解析:根據(jù)《憲法》第80條的規(guī)定,國家主席只有發(fā)布特赦令的權利,決定權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決定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所以,D項表述錯誤。
3.【答案】D。解析:繼營改增之后,資源稅改革2016年7月1日起全面推開,這標志著始于2010年的資源稅改革全面落地。水資源稅試點也將在河北率先啟動。就此,資源稅改革帶來的多重紅利也將密集釋放。故本題正確答案為D。
以上是2020年浙江公務員考試行測模擬題-常識判斷(4月3日)的內(nèi)容,建議各位考生繼續(xù)認真踏實備考,靜待考試時間。溫馨提示:為及時獲得2020年浙江公務員考試準考證打印時間、筆試時間等相關信息,推薦各位考生使用環(huán)球網(wǎng)校 免費預約短信提醒服務,預約成功可在筆試時間確定時獲得通知。同時,可點擊下方“免費下載”按鈕,獲取更多公務員考試資料。
最新資訊
- 2022年公務員考試職測每日一練:言語理解與表達習題及答案解析(2月9日)2022-02-09
- 2022年公務員考試職測每日一練:數(shù)量關系習題及答案解析(2月9日)2022-02-09
- 2022年公務員考試職測每日一練:判斷推理習題及答案解析(2月9日)2022-02-09
- 2021年新疆公務員考試行測數(shù)量關系練習題(8月19日)2021-08-19
- 2021年新疆公務員考試行測邏輯判斷練習題(8月19日)2021-08-19
- 2021年新疆公務員考試行測定義判斷練習題(8月19日)2021-08-19
- 2021年新疆公務員考試行測言語理解練習題(8月19日)2021-08-19
- 2021年新疆公務員考試行測邏輯判斷練習題2021-08-18
- 2021年新疆公務員考試行測定義判斷練習題2021-08-18
- 2021年新疆公務員考試行測數(shù)量關系練習題2021-0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