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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初級經濟法基礎》重難點:社會保險基金的管理運營

更新時間:2013-09-10 08:53:59 來源:|0 瀏覽0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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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3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初級經濟法基礎》重難點:社會保險基金的管理運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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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會保險基金的管理運營

  1.社會保險基金

  包括基本養(yǎng)老保險基金、基本醫(yī)療保險基金、工傷保險基金、失業(yè)保險基金和生育保險基金。

  2.社會保險基金的預算

  (1)社會保險基金存入財政專戶,通過預算實現(xiàn)收支平衡;

  (2)社會保險基金按照統(tǒng)籌層次設立預算,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按照社會保險項目分別編制;

  (3)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在社會保險基金出現(xiàn)支付不足時,給予補貼;

  (4)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定期向社會公布參加社會保險情況以及社會保險基金的收入、支出、結余和收益情況。

  3.專用性

  (1)社會保險基金??顚S?,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占或者挪用;

  (2)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人員經費和經辦社會保險發(fā)生的基本運行費用、管理費用,由同級財政按照國家規(guī)定予以保障。

  4.社會保險基金的保值增值

  (1)社會保險基金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按照國務院規(guī)定投資運營實現(xiàn)保值增值。

  (2)不得用于違規(guī)用途

 ?、俨坏眠`規(guī)投資運營;

  ②不得用于平衡其他政府預算;

 ?、鄄坏糜糜谂d建、改建辦公場所和支付人員經費、運行費用、管理費用

  ④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挪作其他用途。

  5.社會保障基金

  (1)國家設立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由中央財政預算撥款以及國務院批準的其他方式籌集的資金構成,用于社會保障支出的補充、調劑。

  (2)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由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管理運營機構負責管理運營,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實現(xiàn)保值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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