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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初級會計職稱《經(jīng)濟法基礎》匯兌知識點

更新時間:2015-08-25 17:00:39 來源:環(huán)球網(wǎng)校 瀏覽44收藏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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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匯兌

  是匯款人委托銀行將其款項支付給收款人的結算方式,包括信匯、電匯。

  1.單位和個人各種款項的結算,均可使用匯兌結算方式。

  2.匯款回單只能作為匯出銀行受理匯款的依據(jù),不能作為該筆匯款已轉入收款人賬戶的證明。

  收賬通知是銀行將款項確已收入收款人賬戶的憑據(jù)。

  3.匯兌的撤銷和退匯

  (1)匯款人對匯出銀行尚未匯出的款項可以申請撤銷。

  (2)匯入銀行對于收款人拒絕接受的匯款,應即辦理退匯。匯入銀行對于向收款人發(fā)出取款通知,經(jīng)過2個月無法交付的匯款,應主動辦理退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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