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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初級會計職稱《經濟法基礎》勞動合同的變更知識點

更新時間:2015-08-27 15:36:45 來源:環(huán)球網校 瀏覽148收藏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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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環(huán)球網校發(fā)布“2016年初級會計職稱《經濟法基礎》勞動合同的變更知識點”,2015年5月份已順利舉行初級會計職稱考試,考生可于下半年開始復習初級會計職稱,目前有很多考生已經開始備考,在備考過程中教材是基礎,學好基礎知識很關鍵,將2016年初級會計職稱“勞動合同的變更”知識點詳細介紹,現(xiàn)整理如下供初級會計職稱考生學習《經濟法基礎》,環(huán)球網校助你一臂之力!更多復習資料及試題請登陸環(huán)球網校初級會計職稱頻道查看

  編輯推薦:2016年初級會計職稱《經濟法基礎》預習知識點匯總(三)


  勞動合同的變更

  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變更后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zhí)一份。

  變更勞動合同原則:

  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

  勞動合同的變更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未對變更勞動合同達成一致意見的,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變更勞動合同。

  如果用人單位根據工作需要調整勞動者的工作崗位,可以與勞動者協(xié)商一致,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

  如果因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而變更、調整工作崗位,則屬于用人單位的自主權,用人單位可以根據需要變更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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