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成人高考 > 成人高考備考資料 > 2020年成人高考專升本民法考前輔導21

2020年成人高考專升本民法考前輔導21

更新時間:2020-08-22 07:30:01 來源:環(huán)球網(wǎng)校 瀏覽47收藏4

成人高考報名、考試、查分時間 免費短信提醒

地區(qū)

獲取驗證 立即預約

請?zhí)顚憟D片驗證碼后獲取短信驗證碼

看不清楚,換張圖片

免費獲取短信驗證碼

摘要 2020年成人高考考試時間10月24日-25日,距離考試時間還有兩個多月,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備考,環(huán)球網(wǎng)校小編為大家整理了2020年成人高考專升本民法考前輔導21,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編輯推薦:2020年全國各院校成考招生簡章匯總

2020年成考報名預計8月底-9月初, 免費預約短信提醒,環(huán)球網(wǎng)校會短信通知您成考報名、準考證打印和考試!點擊>>>2020年成人高考報名入口

2020年成人高考專升本民法考前輔導21

一般侵權行為的構成

1侵權行為的構成須具備四個條件:損害事實、損害與行為之間的因果關系、行為的違法性、行為人的主觀過錯。

2損害 是指由一定行為或事件造成的人身或財產(chǎn)上的不利益。

3損害特征:客觀確定性 不利益性 可救濟性

4損害的分類:

a損害的后果――財產(chǎn)損害與非財產(chǎn)損害

b侵權行為與損害后果之間的因果關系――直接損害與間接損害

c所損害的財產(chǎn)狀態(tài)——實際損害和可得利益損害

5對于財產(chǎn)損害一般適用財產(chǎn)性民事責任形式;對于非財產(chǎn)損害,除法律另有規(guī)定外,一般適用非財產(chǎn)性的民事責任形式,而不適用財產(chǎn)性的民事責任形式。

6對于實際損害一般應賠償,而對于可得利益損害在某種情況下依法不予以賠償。

7因果關系 是行為人的行為及其物件與損害事實之間的因果關系。

8因果關系特點:a客觀性 b 社會性 c相對性 d時間的連續(xù)性與順序性

e 表現(xiàn)事實的復雜性 f 確定方式的逆推性

9行為對損害的原因力:原因?qū)p害結果發(fā)生的作用力――主要原因和次要原因

10行為作用于損害結果的形式――直接原因和間接原因

11通常其行為是主要原因的,應承擔主要責任;其行為是次要原因的,應承擔次要責任。

12間接原因主要有以下表現(xiàn)形式:a行為人的行為介入第三人的行為而引起損害結果的發(fā)生

b行為人的行為介人自然原因

c行為人的行為介入了受害人的行為

d受害人的損害結果延伸到第三人發(fā)生的損害

13如屬直接原因,行為人對損害結果應承擔民事責任;如屬間接原因,則因?qū)嵤虑笫?,根?jù)具體情況分析。

14行為違法 是指行為不合法律要求,即違法法律規(guī)定。

15行為違法特征: a行為人實施的行為是具有社會意義的行為

b行為人所實施的行為不合乎法律規(guī)定的要求

c行為違法性的內(nèi)容包括違反特定義務,或者侵害他人權利

16行為違法的形態(tài):a 行為自身性質(zhì)――作為違法與不作為違法

b行為人主觀的心理狀態(tài)――故意違法與過失違法

c違法行為人的人數(shù)――單獨違法與共同違法

17過錯 是指行為人通過違反義務的行為所表現(xiàn)出來的一種應受非難的心理狀態(tài)。

18民法上過錯的形式,主要有故意和過失兩種。

19故意 是指行為人預見到自己行為的有害后果,仍然希望或放任有害結果的發(fā)生。

20過失 是指行為人應當預見自己得的行為可能發(fā)生不良后果而沒能預見,或雖然預見到了卻輕信此種結果可以避免的心理狀態(tài)。

21過錯的認定標準亦應采取主客觀結合的標準,首先,原則上應以社會一般人的預見能力為標準,并考慮到法律對其注意義務的要求;其次,還要考慮每個具體行為人的識別能力。

環(huán)球網(wǎng)校小編友情提示:以上是《2020年成人高考專升本民法考前輔導21》,點擊了解>>>上班族工作忙,參加成人高考該怎么復習? 更多成考文字版沖刺資料、套系試卷等,點擊下方按鈕,免費下載吧!

分享到: 編輯:環(huán)球網(wǎng)校

資料下載 精選課程 老師直播 真題練習

成人高考資格查詢

成人高考歷年真題下載 更多

成人高考每日一練 打卡日歷

0
累計打卡
0
打卡人數(shù)
去打卡

預計用時3分鐘

環(huán)球網(wǎng)校移動課堂APP 直播、聽課。職達未來!

安卓版

下載

iPhone版

下載

返回頂部